
09
20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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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4
廣東省實行環境影響評價重點管理的建設項目名錄
各地級(ji)以上市(shi)生(sheng)態(tai)環(huan)境(jing)局(ju):
根據《廣東省人民(min)政(zheng)府辦(ban)公廳印(yin)發關於深化我省環境影(ying)響評(ping)價製度改(gai)革指(zhi)導意見的通知》(粵(yue)辦函〔2020〕44號)有關(guan)要求,我廳製定(ding)了《廣(guang)東(dong)省豁(huo)免環境影響評價手(shou)續辦理(li)的(de)建設項(xiang)目名(ming)錄(2020年版(ban))》,現予印發(fa)。納(na)入本名錄的建設(she)項目,無需辦理環評手續。
本名錄由省生態環境廳(ting)負(fu)責解(jie)釋(shi),並(bing)適(shi)時修訂。
各(ge)地(di)級以上市生態環境局:
根(gen)據《廣東省人民政府(fu)辦公廳印發關於深化(hua)我省環境影響評價製(zhi)度(du)改革(ge)指導(dao)意(yi)見的通知》(粵辦函〔2020〕44號)有關要求,我廳製定了《廣東省實行環境影響評價(jia)重點管(guan)理的建(jian)設項目名錄(2020年版)》,現(xian)予印發。納入本名錄的建設項目(位於已開展區域規劃(hua)環評的開發區、專業園區(qu)或自由(you)貿易(yi)試驗區內的除外),應當(dang)按照有(you)關規定,嚴格落(luo)實(shi)環境影響(xiang)評價管理要求(qiu)。各地可(ke)結(jie)合實際(ji),製定本(ben)地區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重點管理名錄,且原則上應包含本名錄內的建設項目。本名錄由省生態環境廳負責解釋,並適時修訂(ding)。本名錄(lu)自2020年(nian)4月15日起施行(xing)。
廣東省生態環境廳
2020年4月(yue)7日
廣東省(sheng)實行環境影響評價重(zhong)點(dian)管理的建設項目名錄
(2020年版)
一、石化化工、化纖、能源(yuan)行業石油加工、煉焦業;石油(you)和天(tian)然(ran)氣(qi)開(kai)采業;化學(xue)原(yuan)料和(he)化學製品(pin)製造業(單純混(hun)合和分(fen)裝的除(chu)外);化學纖(xian)維(wei)製造業(單純(chun)紡絲的除外(wai));火力(li)發電(含熱電);綜(zong)合利用發電。二、金(jin)屬(shu)行業、非金屬礦(kuang)物製品業黑(hei)色金屬及有色金屬冶(ye)煉、采選(xuan);稀土(tu)礦開發項目;水泥製造(zao);平(ping)板(ban)玻璃製造;建築(zhu)陶(tao)瓷(ci)製造。三(san)、水(shui)利、交(jiao)通(tong)、管道(dao)運(yun)輸業總(zong)裝(zhuang)機1000千瓦及以上的水力發電;抽水蓄能電(dian)站;庫(ku)容1000萬立方米及以(yi)上的水庫;跨流域調(diao)水;大型河(he)流引(yin)水;涉(she)及環境敏感區的機場(chang)、鐵(tie)路、地鐵、高(gao)速公路(lu)、碼頭(tou)、危險(xian)化學品管線。四(si)、環境治理、廢棄資源利用業危險廢物(含醫療廢物(wu))處置;生活(huo)垃(la)圾、一般工(gong)業固(gu)體廢物填(tian)埋或焚(fen)燒;廢(fei)電池、廢船、廢輪胎等加工、再(zai)生利用。五、含以下工藝的建設項目有電鍍(du)工藝的項目;有洗毛、染整(zheng)、脫膠工段或產(chan)生繅絲(si)廢水、精煉廢水的紡織品製造項目;紙(zhi)漿(jiang)、溶解漿、纖維漿等製造;造紙(含廢紙造紙);鞣革項目;有煉化及硫化工藝的輪胎(tai)製造項目。六、核(he)與輻射500千(qian)伏及以上輸變電工程(cheng);生產放(fang)射性同位(wei)素的項目及其退(tui)役(製備PET用放射性藥物的除外);使用I類(lei)放射源的項目(醫(yi)療使用的除外);銷售(含建造)、使用I類射線裝置(zhi)的項目;甲級非(fei)密封放射(she)性物質工作場所項目及其退役。七、海洋工程圍填海、海上(shang)堤壩(ba)工程;海洋礦產勘探開發、海上風(feng)電;跨海橋梁工程;水下爆破、疏浚等工程。八、其他
位於生態保護紅線範圍內的項目。
本名錄自2020年4月15日起施行。
廣東省生態環境廳
2020年4月7日(ri)
廣東省豁免(mian)環境影響評價手續辦理的建設項目(mu)名錄
(2020年版)
序(xu)號(hao) |
行業類別(bie) |
豁免手續(xu)辦理的項目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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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(yi)、農副食品加(jia)工業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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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|
糧(liang)食及(ji)飼(si)料(liao)加工;植物油加工;肉(rou)禽(qin)類加工;澱(dian)粉、澱(dian)粉糖(tang);豆(dou)製品製造;蛋(dan)品加工 |
根據(ju)《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》應填報環境影響登(deng)記表的;食品生產加工小(xiao)作(zuo)坊 |
2 |
製糖、糖製品加工;水產品加工 |
手工製作的;僅混合或(huo)分裝的;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(fang) |
二、食品製造業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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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|
方便(bian)食品製造;乳(ru)製品製造;調味(wei)品、發酵(jiao)製品製造;飼料添(tian)加劑(ji)、食品添加劑製造;營(ying)養食(shi)品、保健食品、冷(leng)凍飲(yin)品、食用(yong)冰(bing)製造及其(qi)他(ta)食品製造 |
根據《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》應填報(bao)環境影響登記(ji)表的;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 |
三、酒(jiu)、飲料製造業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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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 |
酒精飲料及酒類製造;果(guo)菜(cai)汁(zhi)類及其他軟飲料製造; |
根據《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》應填報環境影響登記表(biao)的 |
5 |
精(jing)製茶(cha)加工 |
手工製作的;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 |
四、紡(fang)織(zhi)業和紡織服裝、服飾業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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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 |
紡織品製造 |
僅裁剪(jian)、縫(feng)製、熨燙(tang)或汙物清(qing)洗的 |
7 |
服裝製造 |
根據《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》應填報環境影響登記表的 |
五、皮(pi)革、毛皮、羽毛(mao)及其製品和製鞋業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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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 |
皮革、毛皮、羽(yu)毛(絨)製品 |
僅裁(cai)剪、縫製或汙物清洗(xi)的 |
六、木材加工和木、竹、藤(teng)、棕、草製品業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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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 |
鋸材(cai)、木(mu)片(pian)加工、木製品製造;人造板製造; |
不涉及化學處理工藝且(qie)僅手工製作或采(cai)用旋(xuan)切(qie)、鋸(ju)、削(xue)(刨)、自然風幹(gan)等工藝(yi)加工的 |
10 |
竹、藤、棕(zong)、草製品製造 |
根據《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》應(ying)填報環境影響登記表的 |
七、造紙和紙製品業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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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 |
紙製品製造 |
根據《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》應填報環境影響登記表的 |
八、印刷和記錄媒(mei)介複(fu)製業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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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 |
印刷(shua)廠(chang);磁材料製品 |
利(li)用現有建築且僅(jin)激(ji)光(guang)印刷的 |
九、文教、工美(mei)、體(ti)育和娛(yu)樂用品製造業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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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 |
文(wen)教(jiao)、體育、娛樂用品製造 |
僅組裝或分裝的 |
14 |
工藝品製造 |
根據《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》應填報環境影響登記表的;民間手工藝品製作 |
十、醫藥(yao)製造業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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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 |
衛(wei)生材料及醫藥用品製造 |
僅組裝或分裝的 |
十一、橡(xiang)膠(jiao)和塑(su)料製品業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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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6 |
塑料製品製造 |
僅切割或分裝的 |
十二、金屬製品業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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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7 |
金屬製品加工製造 |
僅切割組(zu)裝的 |
十三、通用設備(bei)製造業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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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8 |
通用設備製造及維修 |
僅組裝的 |
十(shi)四、專(zhuan)用設備製造業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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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 |
專用設備製造及維修(xiu) |
僅組裝的 |
十五(wu)、計算(suan)機、通信(xin)和其他電子設備製造業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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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 |
計(ji)算機(ji)製造;電子器件(jian)製造;電子元件及電子專用材料製造 |
僅組裝的 |
十六、儀器(qi)儀(yi)表製造業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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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1 |
儀器儀表製造 |
根據《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》應填報環境影響登記表的 |
十七(qi)、廢棄資(zi)源綜合(he)利用業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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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2 |
廢舊資源(含生物質(zhi))加工、再生利用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