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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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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3
廣東省實行環境影響評價重點管理的建設項目名錄
各(ge)地(di)級(ji)以(yi)上市生態環境局:
根據《廣東(dong)省人民政(zheng)府(fu)辦公廳印(yin)發關於深(shen)化(hua)我省環境影響評(ping)價製度(du)改革(ge)指(zhi)導(dao)意(yi)見的通(tong)知》(粵辦函(han)〔2020〕44號)有關要求,我廳製(zhi)定了《廣東省豁免環境影響評價手續辦理的建設項(xiang)目(mu)名錄(2020年版)》,現予印發。納(na)入本(ben)名錄的建(jian)設(she)項目,無(wu)需(xu)辦理環評手(shou)續(xu)。
本名錄由省(sheng)生態環境廳負責解釋,並(bing)適時修(xiu)訂。
各地級以上市生態環境局(ju):
根(gen)據《廣東省人民政府辦(ban)公(gong)廳印發關於深化我省環境影(ying)響評價製度改革指導意見的通知(zhi)》(粵辦函〔2020〕44號(hao))有關(guan)要(yao)求,我(wo)廳製定了(le)《廣東省實行環境影響評價重點(dian)管理(li)的(de)建設項目名錄(2020年(nian)版)》,現予印發。納入本名(ming)錄的建設項目(位(wei)於已(yi)開(kai)展區域(yu)規劃環評的開發(fa)區、專業園(yuan)區或(huo)自由(you)貿(mao)易(yi)試(shi)驗區(qu)內的除外),應當按(an)照有關規定(ding),嚴(yan)格(ge)落實環境影響(xiang)評價管理要求(qiu)。各地可結(jie)合(he)實際,製定本地區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(jia)重(zhong)點管(guan)理名錄,且(qie)原則(ze)上(shang)應包含本名錄內的建設項目。本名錄(lu)由省生(sheng)態環境廳(ting)負(fu)責(ze)解(jie)釋(shi),並適時修訂(ding)。本名錄自(zi)2020年4月15日起(qi)施行(xing)。
廣(guang)東省生態環境廳
2020年4月7日(ri)
廣東省實行環(huan)境影響評價重點管理的建設項目名錄
(2020年版)
一、石化化工、化纖(xian)、能源行業石(shi)油加工(gong)、煉(lian)焦業;石油(you)和(he)天然(ran)氣開采業;化學(xue)原料(liao)和化學製品製造業(單(dan)純混合和分裝(zhuang)的除外(wai));化學纖維製造業(單(dan)純(chun)紡絲的除(chu)外);火(huo)力發電(dian)(含熱電);綜合利用(yong)發電。二、金屬行業、非金(jin)屬礦(kuang)物(wu)製品業黑(hei)色(se)金屬(shu)及(ji)有色(se)金屬冶(ye)煉、采選;稀土礦開發項目;水(shui)泥(ni)製造(zao);平板玻璃(li)製造;建築陶(tao)瓷製造。三、水利、交(jiao)通、管道運輸(shu)業總裝機1000千瓦及以上的水力發電;抽水蓄能電站;庫容1000萬立方(fang)米(mi)及以上的水庫;跨流域調水;大(da)型(xing)河(he)流引水;涉及環境(jing)敏感(gan)區的機場、鐵路、地鐵、高速(su)公路(lu)、碼頭(tou)、危險化學品管線。四、環境治(zhi)理、廢棄(qi)資(zi)源(yuan)利用業危險廢物(含醫療廢物)處置;生活垃圾(ji)、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填埋(mai)或焚燒(shao);廢電池、廢(fei)船、廢輪胎(tai)等(deng)加工、再生利(li)用。五、含(han)以下工藝的建設項目有電鍍工藝的項目;有洗毛、染(ran)整(zheng)、脫(tuo)膠工段或產(chan)生繅(sao)絲(si)廢水、精煉廢水的紡織品製造項目;紙漿、溶(rong)解漿、纖維(wei)漿等製造;造紙(含廢紙造紙);鞣(rou)革項目;有煉化及硫(liu)化工藝(yi)的輪(lun)胎製造項目。六、核與輻射500千(qian)伏及以上輸變電工程;生產放射(she)性同(tong)位素的項目及其退役(yi)(製備PET用放射性藥物的除外);使用I類(lei)放射源的項目(醫(yi)療使用的除外);銷(xiao)售(含建造)、使用I類射線裝置的項目;甲級非密封放(fang)射性(xing)物質工作(zuo)場(chang)所項目及其退(tui)役。七、海(hai)洋工程圍填海、海上堤壩工程(cheng);海洋礦產勘探(tan)開發、海上風(feng)電;跨(kua)海橋梁工程;水下爆破、疏浚等工程。八、其他(ta)
位於生態保護紅(hong)線範圍內的項目。
本名錄自2020年4月15日起施行。
廣東省生態環境廳
2020年4月7日
廣東省豁(huo)免(mian)環境影響評價手續辦理的建設項目名錄
(2020年版(ban))
序號 |
行業類別(bie) |
豁免手續辦理的項目 |
---|---|---|
一、農副食品加(jia)工業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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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|
糧食及飼料加工;植物油加工;肉禽類加工;澱粉(fen)、澱粉(fen)糖;豆(dou)製品製造;蛋(dan)品加工 |
根據《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》應(ying)填(tian)報環境影響登(deng)記表的;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 |
2 |
製糖、糖(tang)製品加工;水產品加工 |
手工製作的;僅混(hun)合或分裝的;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 |
二(er)、食品製造業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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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|
方便食品(pin)製造;乳(ru)製品製造;調味(wei)品、發酵製品製造;飼料添(tian)加劑(ji)、食品添加劑製造;營養(yang)食品、保(bao)健食品、冷(leng)凍飲(yin)品、食用冰(bing)製造及其他食(shi)品製造 |
根據《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》應填報環境影響登記(ji)表的;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(fang) |
三、酒(jiu)、飲料製造業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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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 |
酒精飲料及酒類製造;果(guo)菜(cai)汁(zhi)類及其(qi)他軟(ruan)飲料製造; |
根據(ju)《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》應填報(bao)環境影響登記表的 |
5 |
精(jing)製茶(cha)加工 |
手工製作的;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 |
四(si)、紡織(zhi)業和紡織服裝、服飾(shi)業 |
||
6 |
紡(fang)織品製造 |
僅裁(cai)剪、縫製、熨(yun)燙(tang)或汙物清(qing)洗(xi)的 |
7 |
服裝製造 |
根據《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》應填報環境影響登記表的 |
五、皮革、毛皮(pi)、羽毛及其製品和製鞋業 |
||
8 |
皮革、毛(mao)皮、羽(yu)毛(絨(rong))製品 |
僅(jin)裁剪(jian)、縫(feng)製或汙物清洗的 |
六(liu)、木材加工和木、竹、藤、棕(zong)、草(cao)製品業 |
||
9 |
鋸(ju)材、木片(pian)加工、木(mu)製品製造;人造板製造; |
不(bu)涉(she)及化學處(chu)理工藝且僅手工製作或采(cai)用旋(xuan)切(qie)、鋸、削(xue)(刨(pao))、自然風幹(gan)等工藝加工的 |
10 |
竹、藤(teng)、棕、草製品製造 |
根據《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》應填報環境影響登記表(biao)的 |
七、造紙和紙(zhi)製品業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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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 |
紙製品製造 |
根據《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(fen)類管理名錄》應填報環境影響登記表的 |
八(ba)、印刷和記錄媒(mei)介(jie)複(fu)製業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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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 |
印刷廠(chang);磁(ci)材料製品 |
利用現(xian)有建築且僅激光印刷(shua)的 |
九、文教、工美、體(ti)育和娛(yu)樂用品製造業 |
||
13 |
文教、體育(yu)、娛樂(le)用品製造 |
僅組裝或分裝的 |
14 |
工藝品製造 |
根據《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》應填報環境影響登記表的;民間(jian)手工藝品製作 |
十、醫藥(yao)製造業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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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 |
衛生材料及醫藥用品製造 |
僅組裝或分裝的 |
十(shi)一(yi)、橡膠(jiao)和塑料製品業 |
||
16 |
塑(su)料製品製造 |
僅切割或分裝的 |
十二、金屬製品業 |
||
17 |
金屬製品加工製造 |
僅切割(ge)組(zu)裝的 |
十三、通用設備製造業 |
||
18 |
通用設備製造及維修 |
僅組裝的 |
十四、專(zhuan)用設備製造業 |
||
19 |
專用設備製造及維修 |
僅組裝的 |
十五(wu)、計(ji)算機、通信(xin)和其他電子設備(bei)製造業 |
||
20 |
計算(suan)機(ji)製造;電子器(qi)件(jian)製造;電子元(yuan)件及電子專用材(cai)料製造 |
僅組裝的 |
十六、儀(yi)器儀表製造業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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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1 |
儀器儀表製造 |
根據《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》應填報環境影響登記表的 |
十七(qi)、廢棄資源綜合利用業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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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2 |
廢舊資源(含生物質(zhi))加工、再生利用 |